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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所有学生!教育部明确了

萧山网 2022-05-18


教育部6月1日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规定》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明确了学校保护职责、专项保护制度、学校管理要求、保护工作机制、支持监督措施。


不得对学生在课间的出教室活动等

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规定》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再比如,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将防治学生欺凌

防治校园性侵害纳入专项保护


《规定》设计了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


明确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


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


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调查和认定,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


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建立教师入职查询制度

明确行为红线


考虑到教职工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体,专门规定了教师行为管理要求:建立入职查询制度,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四类人员,即因故意犯罪受到相关刑事处罚的、因吸毒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虐待学生等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以及实施其他被纳入从业禁止范围行为的


建立首问负责制


《规定》强调,学校应当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明确具体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并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


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

承担学生保护的监督职责


《规定》对教育部门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同机制,健全教职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查询机制;教育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专业服务,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学生保护的监督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教育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途径、加强考核评估,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学生保护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内容。


隐藏角落里的恶并非个例

近几年,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已非个案,需要学校、教师、教育部门、家长深刻反思。

13岁初中生被掌掴64次后晕厥

此前,有网友曝出安徽滁州一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多人将女孩围堵在厕所进行殴打。视频中,两人揪着女孩头发不停对其抽打和踢踹,被打女孩不断向她们解释,但打人者依旧不依不饶。4分钟内女孩被扇64巴掌后晕厥。目前被打女孩的家人已报警。1月22日,明光市教体局发布通报称,已对涉事学校校长免职,对责任教师停课,并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一男孩被多名同学拳击、扇耳光、

脚踹、并被要求跪着道歉!


今年4月,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男生在学校被多名同学暴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视频长达10分钟,男生被拳击、扇耳光、脚踹,并被要求“跪着道歉”,画面忍不住让人心痛。


4月15日,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网传校园欺凌视频的情况通报,以下为全文:

4月16日,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市一高校园欺凌事件的情况通报》称,4月14日下午,接到市一高校园欺凌事件的报告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进驻学校,指导市一高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表示,将以此为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查找短板,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建议:对校园欺凌单独立法


校园是书香之园,也是法治之地。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之后,不仅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还要反思为何没能防患于未然,为何没能给学生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那些耳光,打在被欺凌的学生身上,也打在不作为、不会作为的教育工作者身上。其他各类学校都应当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尽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当学生出现一些不当行为时,对学生负有引导之责的老师和学校,都应当积极作为,把校园欺凌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只有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零容忍”的制度,真正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预警能力,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才能让校园欺凌行为没有土壤。

明确不可为的红线,也十分必要。教育部就校园欺凌提案答复称,将推动从法律层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内容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之中。法律法规在不断进步,教育工作者和管理机构也应当向学生普及、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有潜在施暴倾向的人了解施暴的后果、让被欺凌者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确实近几年,对校园欺凌的整治正在不断加码。
  
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惩戒措施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去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去年全国两会召开,校园欺凌问题也成为代表委员关心的热点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表示,禁止校园霸凌发生,法律不能缺位,为此她今年也提出关于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的建议。

李亚兰在建议中指出,很多校园霸凌行为在性质上极为恶劣,但伤害后果并没有到达伤残鉴定标准中轻伤或是重伤“量”的要求,也无法对其追责惩治。对此她建议,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要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

关于校园霸凌你还需要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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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温馨的校园,不应成为欺凌者的温床和被欺凌者的噩梦。成才先成人,不管是家长、学校还是教育部门,都应当回归教育本源,以培养健全人格、终身学习能力、求知创新的朝气等为目标,而非仅仅以分数为导向,以不出问题为准绳。我们期待校园阳光普照、师生和谐、教学相长,成为每一个学生美好的青春记忆。


来源 | 综合中国网、共青团团委、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

常驻小编 | 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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